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1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及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机电职院学〔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选小组评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推荐电气工程学院电信2101班唐维庆等1016名学生参评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意推荐电气工程学院电子2201班何国禄等86名学生参评2023-2024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学校师生如对报送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书面反映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李老师处,联系电话:0771-3249969。
师生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4日